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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去罗马尼亚投资需注意哪些风险?

来源:驻罗马尼亚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发布时间:2022-12-02 

  2022年4月18日起,罗引入一项针对非欧盟国家的外商投资新制度(GEO 46/2022),使美、俄、英、中等非欧盟国家对罗投资程序更为复杂,非欧盟国家部分投资者在罗收购公司、其他资产,或在某些领域进行初投,必须接受罗当局审查批准,制度依据为2020年10月11日起生效的2019年欧盟第452号规范。

  在这一新制度框架下,罗建立外国直接投资审查委员会(简称CEISD),该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成员由总理代表、竞争委员会代表、政府总秘书处代表和九个部委的代表组成,社会发展研究所和经济研究所代表作为常务委员,对非欧盟国家外商直接投资与国家安全和公共政策兼容性进行审查,而不再延续以往由最高国防委员会进行审查的惯例。

  在该制度框架下,我企业来罗投资需注意以下几方面风险:

  1、审查范围进一步扩大。超过200万欧元的投资均需取得授权,低于200万欧元的投资,如果其性质可能对公共安全或公共秩序产生不利影响或带来风险,也需要接受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的投资将面临处罚。

  2012年,罗最高国防委员会通过第72号决议认定的与国家安全相关的重要战略领域清单如下:

  (1)公民和公共安全

  (2)边防安全

  (3)能源安全

  (4)交通运输安全

  (5)重要和关键资源供应系统安全

  (6)基础设施安全

  (7)IT和通信系统安全

  (8)金融、财政、银行和保险活动安全

  (9)武器、弹药、爆炸物和有毒物质生产流通安全

  (10)工业安全

  (11)灾害预防

  (12)农业和环境保护

  (13)私有化保护

  CEISD用来评估投资合规性的标准来源为欧盟2019年第452号规范,在该规范第四条中列明了“非详尽的”非欧盟国家外商直接投资审查领域清单:

  (1)有形或无形的关键基础设施,包括能源、运输、通信、卫生、大众传媒、数据处理及存储、航空航天、国防、金融基础设施,以及此类基础设施所需的土地和不动产;

  (2)关键技术和双重用途产品,包括人工智能、机器人、半导体和网络安全技术、航天技术、国防和储能技术、量子和核技术、纳米技术和生物技术;

  (3)关键制造业生产要素供应,包括能源和原材料,以及安全物资保障;

  (4)个人数据等敏感信息访问或控制;

  (5)媒体自由和多元化。

  规范同时规定,投资者所从事的活动是否影响成员国安全和公共秩序、是否为非法或犯罪活动可由成员国政府自行判定。

  2、罚金进一步提高。根据法规,针对违规投资方的罚金最高可达企业前一财年全球总营业额的10%,新成立而不具备前一财年营业额记录的企业,将被处以1000至5000万列伊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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