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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使用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疾控局 发布日期:2024-01-29 分享到:

国卫明电〔202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论证意见,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建议,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同意,成都威斯克单价(XBB.1.5)重组蛋白疫苗(WSK-V102D)、神州细胞四价(Beta+BA.1+BQ.1.1+XBB.1)重组蛋白疫苗、珠海丽珠二价(武汉早期毒株+XBB.1/BQ.1突变位点)重组蛋白疫苗(BV-01-QX)、军事医学科学院/康希诺吸入用重组单价(XBB.1.5)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云南沃森/复旦大学/上海蓝鹊单价(XBB)mRNA疫苗(RQ3033)、石药巨石生物二价(XBB.1.5+BQ.1)mRNA疫苗(SYS6006.32)已获准紧急使用。前期推荐接种的成都威斯克重组三价新冠病毒(XBB.1.5+BA.5+Delta变异株)三聚体蛋白疫苗对当前流行的EG.5等变异株依然有效。
        今冬明春优先推荐接种上述疫苗,疫苗接种的目标人群、时间间隔、接种要求、宣传引导等参照《关于印发近期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明电〔2023〕69号)执行。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代章)

2024年1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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