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首页 > 要闻动态 > 重点专题 > 关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 专业指引

广东省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及初高级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1-26 分享到:

  一、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二)搞好学校各类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三)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及洗手液。

  (四)若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

  (五)学校校医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药品。要有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六)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二、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

  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4.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5.启动以班级为单位的晨午检制度。

  6.学校由专人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7.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每日现症学生增减情况。

  8.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9.学校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教室、寝室及公共教室如电脑、视听、图书馆等的消毒与通风。

  10.引导师生假期尽量不要前往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非去不可的要做好预防措施。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