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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2-28 分享到: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但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疫情反弹风险不可忽视。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各方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广东省委和省政府研究决定,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

  1.明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切实把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抓细抓实抓落地。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工作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做好支援湖北武汉、对口支援湖北荆州、支持港澳工作。坚持战疫情、稳经济“两手抓、两促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努力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脱贫攻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二、认真落实分区分级防控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2.精准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动态调整省级应急响应级别,各地市因地制宜实施差异化防控措施。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格管控,坚决防止出现大的反弹。珠三角地区其他市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性疫情风险。粤东粤西粤北各市要外防输入,适度调整防控措施。各县(市、区)要全面落实省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同时可结合实际对镇街防控等级进行细分。

  3.筑牢织密“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线。切实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严格落实“四早”防控要求,加强“两站一场一码头”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交通检测站联合检疫。对交通检疫站点、发热门诊、社区排查发现的发热人员,以及疫情重点地区来粤人员等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对密切接触者和疫情重点地区来粤人员严格实施14天隔离医学观察,尽快检测甄别。发现疑似病例立即转送定点收治医院,当天检查、当天确认、当天收治。建立应急小组,快速反应、规范处置突发聚集性疫情。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完善“市县驻点布网、省队包干下沉、专家巡回指导”三级应急流行病学调查机制,加强对重点个案的流行病学调查,加快对重点人群的动态排查。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强化风险评估和口岸检疫,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主动做好沟通解释和服务保障。

  4.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强化“网格化+大数据”管理,推动防控资源和力量下沉。实现“村居干部+警员+医务人员”三人小组排查全覆盖,落实重点人员一人一册、分类管控、上门观察、每日清零,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当天转送、隔离。充分调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落实物业公司防控责任,配合社区开展防控工作,做好环境清洁卫生和公用设施日常消毒。加强对城中村、城边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卫生防疫检查,加大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培训力度,筑牢镇、村、组、院落四道防线。

  5.强化特殊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护措施。强化商务写字楼、商场、产业园区、厂区、工地、地铁、公交、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防控措施,压实属地责任,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加强养老、救助、儿童福利、公安司法监所、精神卫生医疗等重点机构防控工作,做好人员上岗前防护准备,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和核酸筛查。加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医用废弃物人员、密闭空间服务人员等人群的防护,有针对性落实防控措施。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全力科学救治患者。严格落实“四集中”救治要求,组织最强医疗力量,千方百计提高治愈率,降低重症率和病亡率。及时收治轻症患者,及早实施医疗干预。强化定点收治医院院长负责制和病例首诊医师负责制,落实三级专家诊治制度。分析出院病例和轻重症转归情况,及时总结、优化、推广有效诊疗方案。严格执行国家诊疗方案标准和规定,做好治愈出院人员的健康跟踪服务,对复阳者严密落实好隔离、检测、随访等措施。坚持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治疗和抗非典经验优势。切实防止医院感染,统一安排密切接触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并做好相关保障。

  7.坚决完成好支援湖北武汉和对口支援湖北荆州的政治任务。服从中央指挥调度,集中优势资源、集合精干力量支援湖北,高质量完成对口支援任务。前方指挥部要在中央指导组及湖北省委和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与武汉、荆州的沟通配合,强化与海南的团结协作。继续充实强化支援救治力量,推行广东权威专家远程会诊、讨论“战法”等新模式,强化重症救治,全力提高当地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加大对支援湖北、武汉和对口支援荆州医疗队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的保障力度。

  8.集中力量加快科研攻关。组织全省优势科研力量集中研发攻关,加强与上级及兄弟省区市联动,尽快研制快速简易确诊试剂、疫苗和有效药物。大力推进新药研发、老药新用、中西医结合抗病毒抗炎治疗研究,积极开展中药研制和临床应用。加强病毒溯源、传播致病机理等研究。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在防控和救治中的应用。加强科研信息共享,节约研发时间,发挥研发投入效能。

  9.持续做好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保障。加强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疗物资的生产供应,鼓励相关企业迅速复工达产、扩产,加大设备购置奖励力度。统一调度全省医疗紧缺物资,重点向防控一线投放使用,优先保障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集中隔离观察点等一线医务人员需求。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积极组织畜禽蛋和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

  10.全力支持港澳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服从服务“一国两制”大局,立足疫情防控共同利益,加强与港澳的疫情通报、信息共享、资源互助,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协助调集口罩等防疫物资供港供澳,保障好港澳生活必需物资的供应。支持做好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返乡、港澳台侨学生复学、港澳台企及外企复工等工作。

  11.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力维护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利用疫情诈骗、囤积居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化解,快处快调因交通管控、防疫误工等引发的矛盾。加强心理疏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关爱确诊人员、隔离人员和病人家属。加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御等工作,严防各类风险交织叠加。

  12.着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的传染病救治机构,加快筹建广东省传染病医院,支持地市建设传染病医院。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组建多学科、多部门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团队,加强应急研究和科技支撑。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加强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健全统一调配机制。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等短板。

  13.加强公共卫生立法工作。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发展中医药等领域法规的立改废释。依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

  三、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动摇,坚定推进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14.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协调解决防护物资、用工等问题。依托“粤商通”“粤政易”等平台,建立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开展全链条网上政务服务,提高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取消不合理审批。严禁擅自设卡拦截、阻断运输通道,全面恢复省内客运班车,加强省际客运班车运行保障,组织引导务工人员有序返岗。对复工复产中出现的个别感染案例,应急处置措施要科学精准。尽快落实财政贴息、大规模降费、缓缴税款、专项债券等政策,在地方权限范围内能减则减、能免则免。鼓励支持国有大型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30%以上;对省级融资再担保业务进行风险补偿,并实施降费补助。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给予延期还贷、无还本续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支持,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阶段性由3%降至1%的政策;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减免物业租金。推出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并给予奖补。

  15.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加快在建和新建项目进度,抓紧实施一批公共卫生设施、老旧小区改造、物资储备、环保设施、农业农村等领域补短板项目,力争全年重点项目投资达到8000亿元。推广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提前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强化用地、用林、用海等要素保障。2020年完成4.8万座5G基站建设。

  16.多措并举促进消费。出台针对性措施,帮扶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会展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加快广州、深圳新增汽车指标放号,优先保障家庭首购需求。加快推进5G技术商用和终端消费,扩大4K/8K超高清视频消费,鼓励在线娱乐、在线办公、在线教育、远程医疗等新业态升级。积极发展康养保健等消费业态,扩大绿色食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等生产销售。促进农村汽车、家电等消费,鼓励手机、家电等以旧换新。

  17.着力稳外贸稳外资。简化通关环节,推行退(免)税便利化,降低港口检验检疫等环节收费。发挥跨境贸易融资平台作用,设立出口信用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推动在谈外资项目尽早签约落地,加强在建项目全流程服务,保障湛江巴斯夫、惠州埃克森美孚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筹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高水平举办高交会、文博会、海博会、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

  18.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实施制造业“六大工程”,加快推进九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结合疫情防控打造一批生物医药、医疗设备、中医药等领军企业和产业基地。发展壮大数字经济,加快发展5G网络、超高清视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降低企业用气成本,除高耗能行业外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推动工业园区扩容提质,打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19.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抓好异地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扩大基层医疗、社会服务等岗位招募规模,加大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支持。把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保费的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符合条件的地市可降低用人单位基本医保缴费费率。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放宽援企稳岗失业保险返还标准。个体工商户参照小微企业享受社保减免。支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吸纳就业,放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条件。对生产、配送防控物资企业新招用员工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给予企业适当补贴。

  20.抢抓春季农业生产。安排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粮食生产,抓紧解决影响春耕备耕的农资、运输等突出问题。支持生猪养殖企业进一步扩大产能。把玉米、豆粕等原料纳入应急保障范围,支持饲料加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加强非洲猪瘟、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严防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实施家禽水产蔬菜瓜果临时收储补贴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收储条件的企业予以补贴。发挥广东农产品“保供稳价安心”数字平台作用,加强产销衔接。加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力度。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水平。

  21.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大消费扶贫力度,防止因疫情致贫、返贫。深入实施“就业扶贫助复工”行动,推动扶贫车间、扶贫龙头企业等加快复工复产。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提高扶贫项目资产性收益的贫困户受益比例,做好扶贫小额信贷续贷工作。对未脱贫人口较多的市县镇村实施挂牌督战,确保上半年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办好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高标准完成东西部扶贫协作任务。

  22.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特别是有亲人罹难的,及时采取临时救助措施;临时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疫情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重病重残人员,建立志愿服务和走访探视机制,提供必要帮助。加大街面巡查救助力度,及时救助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制定疫情防控特殊医疗保障政策,提高参保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推动医疗机构逐步全面恢复日常诊疗秩序,统筹做好其他疾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市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23.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压实各市主体责任,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坚决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研究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分类施策稳住关键企业。全面排查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债券违约以及私募基金行业风险,严密防范地方中小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风险,“一企一策”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

  四、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凝聚起全社会强大力量

  24.领导干部要当先锋、打头阵。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经受考验。党组织要在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及时选优配强重点地区、重要部门领导班子,大胆使用政治可靠、工作急需、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一线接受历练。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考核,将领导干部在防控一线的实际表现、突出事迹列入干部政治素质档案,作为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后,提拔重用一批优秀干部。

  25.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走在前、作表率。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防控工作责任,把各项措施落实到户到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并立足职能积极发挥作用,要抽调更多干部下沉支援基层。公立医院、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广大医务工作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全力做好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工作。“两新”党组织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推动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对在斗争一线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火线发展入党。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党员干部,大力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6.支持保障医务人员等各类人才投身疫情防控。全面落实各项激励保障政策,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统筹做好轮班轮值,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强制休息,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确保医务人员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落实好一线医务人员特别是支援湖北、武汉和对口支援荆州医疗队家庭“一对一”帮扶机制,提供个性化服务,优先安排、合理照顾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入托。在职称评聘、培训深造、补贴补助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一次性单列增加绩效工资总量。优化实施省重大人才工程,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人员准入、培养、使用、考核评价和激励等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动员各类专家人才投身疫情防控,开展联合攻关。实施“战疫人才贷”专项融资服务,支持防治技术、产品、药物的研发生产。

  27.更好发挥新闻舆论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报道各地各部门疫情防控的有力举措和成效,充分报道我省支援湖北医疗救治工作和成效。坚持新闻发布会和每日信息发布机制,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广泛宣传一线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的先进事迹。坚决依法处置造谣传谣,引导公众不信谣、不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

  28.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压缩减少会议、文件,提倡开短会、发短文,多采用视频会议等简而有效的会议方式,不得层层、多头要求基层重复填表报数,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必须统筹安排,上提一级把关,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基层一线人员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

  29.严明党的纪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精准、有效开展监督。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打折扣的,对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临阵脱逃的,要严肃处理,严重的先就地免职。对弄虚作假、骗取政策支持的,严肃查处。

  30.动员全社会力量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坚持党建带群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组织动员群众积极投身疫情防控,推出更多公益活动项目。红十字会、慈善组织要严密做好相关工作,提高效率,增强透明度。社会组织、广大社工、义工和志愿者要积极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服务。鼓励企业从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支持社区疫情防控。进一步团结党内外、海内外各方力量,凝聚起众志成城、迎难而上的强大合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胜利。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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