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质发〔2022〕265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内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和推进我省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发挥专家在召回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省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专家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范围
全省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从事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产品鉴定、风险评价、安全评估、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领域的专家。
二、专家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作风严谨、客观公正,无不良技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协会的专家除外)。
(四)业务能力强,了解本专业领域发展现状,熟悉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具有较丰富的产品研究、设计、制造、检验、检测、认证、维保或管理等实践经历。
(五)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专家技术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技术专业范围
(一)综合类:缺陷产品召回法规、综合管理;
(二)机电类:机械、交通、电子、电器、信息、通讯、计算机软硬件类产品;
(三)轻纺类:轻工、化工、纺织类产品;
(四)文体及儿童用品类:文体、玩具、儿童用品类产品;
(五)建材类:家具、建材类产品;
(六)安全及其他类:安防、消防类产品;
(七)其他类别产品。
四、各单位推荐名额
原则上每一种产品或专业,每个高校、科研院所、国家级实验室、国家质检中心、省质检站等科研机构和质检机构推荐不超过8名专家,其他单位推荐不超过3名专家。
五、申请表填报要求
(一)专家参照上述申报条件自愿申报。
(二)需要填报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贴小一寸免冠照片,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已退休或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由原单位、地市局或协会作为推荐单位,或自主申报,无须单位盖章。
2.个人身份证明。
3.学历证明、学位证明、职称证明及其他相关资质证。
4.《专家推荐表》中提及的承担科研项目或参与科技活动情况及证明材料,以及学术成就证明。
(三)请各申报单位对本单位专家申请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经初审符合要求的专家推荐名单(见附件2)及申报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广东质检院缺陷产品召回管理中心(电子邮箱:gdsjj_yangzuhui@gd.gov.cn)。
六、考核入库
候选专家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的培训及考核后,择优纳入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专家库。
七、联系方式
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联系人:杨祖辉,联系电话:020-38835413。
广东质检院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联系人:林丹霞、张豪哲,联系电话:020-89232663、020-32315865,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
附件:
2.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专家库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