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1号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蔬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类食品169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671批次、不合格样品22批次(见附件),检出真菌毒素、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真菌毒素问题
湛江市坡头区坡头陈健油行加工自制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华丽云海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揭阳空港区地都镇福源源食品厂生产的冰爽可乐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江门市江海区卡佐蓝水店销售的标称鹤山市华悦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華山泉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广州市增城清露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润源纯净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禅城区好旺广东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惠州市启航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姜黑糖(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厚街香辉饮食店使用的细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广州市番禺区大石潮乡人饮食店使用的汤粉碗和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一)清远市清城区新城明哥水产品店销售的大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石岐区志辉河鲜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揭阳市揭东区埔田镇惠丰万佳购物商场销售的放养谷物蛋,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问题
(一)中山市东区喜旺多百货商场销售的辣椒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东莞市清溪东信粮油店销售的辣椒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世纪万信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齐力购物广场销售的淮山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中堂恒福汇农副产品经营店销售的龙牙大百合,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河源市龙川县腾天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购物公园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再香食品厂生产的咸菜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东莞市麻涌伟忠腊味店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高州市家禾水果店销售的甜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河源市源城区荣记油房加工自制的花生油,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佛山市南海区加味鹅美食店使用的快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佛山市南海区嘟嘟侠美食店使用的长方形浅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附件1-17.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7.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