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抽检监测 > 食品抽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1期)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9-12-30 17:18 字体: [大] [中] [小]

  2019年第195号

  根据2019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食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5类食品9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13批次、不合格样品26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兽药、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其他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东莞市虎门惠联日用品店 销售的标称安龙县万里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鸡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深圳市鸿大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石家庄市腾远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佛山市南海区腾兴超市销售的标称温州兴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猪蹄,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广州市海珠区秋玉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徽和县太阳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椒泡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标称珠海市吾尔康饮水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富一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标称珠海汪之洋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喜洋洋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七)东莞市虎门新方悦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逸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爽口芒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八)东莞市虎门新天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逸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C爽口芒果,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九)广东宝家康药业有限公司牛利岗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能量堡垒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能量堡垒牌钙维生素C颗粒,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兽药残留问题

  惠州市美多实业有限公司大岭店销售的金昌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韶关市信美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美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味佳腌料(微辣),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广东美味佳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该批次产品不是广东美味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

  (二)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泮塘食品有限公司(原泮塘马蹄粉厂)生产的马蹄粉(荸荠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佛山市广泰超市有限公司里水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泮塘食品有限公司(原泮塘马蹄粉厂)2019年7月18日和2019年7月19日生产的马蹄粉(荸荠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广州人人乐超市有限公司 销售的鱿鱼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广州汇家福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的标称荷泽义道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的香辣小腿王 和酱卤鸭腿(小腿王),糖精钠(以糖精计)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华侨城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瑞洪兴腌制厂生产的地都洪兴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梅州市喜多多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华侨城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同旺食品厂生产的潮汕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东莞市福嘉综超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富金利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榄,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佳乐福日用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普宁市利龙达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7月26日和2018年10月6日生产的长春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惠州市大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蓬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邂遇白兰地,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梅州市客天下农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梅州市客家天地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姜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深圳市星悦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吴川市梅香酒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福上喜庄腰酒和十全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5 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6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7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8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9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10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1 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2 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3 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4 薯类和膨化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5 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6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7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8 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19 特殊膳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0 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21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0日

相关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