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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端午节食品专项抽检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6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06-05 09:08 字体: [大] [中] [小]

  2019年第91号  

  端午节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节令性食品(粽子)的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粽子121批次,抽样检验合格119批次,不合格2批次,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标称广州市德明良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碱水粽和纯碱水粽,商业无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粽子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粽子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粽子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4 关于商业无菌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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