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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4期)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9-04-12 15:27 字体: [大] [中] [小]

2019年第67号

  根据2018年国家和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糕点、酒类、餐饮食品等4类食品1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广东美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广达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佳客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瓜片,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四会市国润日用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旺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四会市万乐福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丰县厚桦食品厂生产的遮浪马仔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深圳市湖尔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的标称重庆市涪陵区裕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财记香辣榨菜丝,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3 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4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附件5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6 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7 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8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

  附件9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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