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1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任务由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共对52家企业生产的80款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涉及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等5个地市。经检验,发现2家企业生产的2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气密试验”“液压试验”项目。
一、气密试验:本次抽查判定1款产品气密试验项目不合格。该项目是给金属桶罐特定的气压(通常为20kPa或30kPa),保持一定时间,看其有无泄漏。该项目不合格,表明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不能经受一定的气压,从而造成内容物挥发或泄漏,会使内装物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气密试验项目不合格产品见表1。
表1 气密试验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二、液压试验:本次抽查判定2款产品液压试验项目不合格。该项目是给金属桶罐特定的液压(通常压力为100kPa~250kPa),保压一定时间,看其有无泄漏。该项目不合格,表明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不能经受一定的液压,从而造成内容物挥发或泄漏,会使内装物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液压试验项目不合格产品见表2。
表2 液压试验项目不合格产品名单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型号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