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广东省防水卷材、汽车轮胎、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任务由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防水卷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对15家企业生产的30款防水卷材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生产企业涉及广州、深圳、佛山、韶关、惠州、清远等6个地市。经检验,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有“剥离强度”“热老化(剥离强度卷材与铝板)”“可溶物含量”。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危害如下:
(一)剥离强度:防水卷材的剥离强度主要涉及接缝剥离强度和粘接剥离强度。在建筑物上铺设该类剥离强度不能满足标准规定最低值的不合格产品,将会出现漏水的风险,腐蚀建筑物中的钢筋,发生碱骨料反应,最终导致整个建筑物结构发生变化,对人身、财产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二)热老化(剥离强度卷材与铝板):该项目考核防水卷材产品耐久性,该项目不合格,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承载能力会不断下降。
(三)可溶物含量:沥青层厚度不足或加入废料过多,造成产品耐久性差,使用寿命短,房屋容易出现渗水现象。
防水卷材不合格产品见表1。
表1防水卷材不合格产品名单
二、汽车轮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对51家企业生产的100款汽车轮胎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生产企业涉及我省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清远、阳江、云浮、茂名、湛江、汕尾等10个地市以及上海、天津、重庆、福建、江苏、浙江、山东、湖南、安徽、新疆等10个省(市、自治区)。经检验,未发现产品不合格。
三、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本次对19家企业生产的40款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开展了监督抽查,生产企业涉及我省广州、深圳、东莞、肇庆、云浮等5个地市。经检验,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3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长度偏差、宽度偏差”。塑料购物袋有效使用长度应该包括提手长度,有效使用宽度应该包括折边宽度。该项目不合格,产品长度和宽度若低于预定值,袋子容量变小,容易引起消费者使用不便;长度和宽度若大于预定值,会造成成本增加、资源浪费。不合格产品见表2。
表2 不合格产品名单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一是责令生产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监督总体产品,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售出产品予以限期改正并主动公布相关信息;二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同型号产品;三是整改后拟重新上市销售的产品,需更换产品包装或者作出产品合格承诺标示;四是市场监管部门对承诺整改合格的产品实施定期跟踪抽查;五是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