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20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春节食品专项抽检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号),涉及我省2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督抽检情况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抽检的苏宁易购葵记旗舰店(经营者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葵记食品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网店)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新会区葵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柑之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制陈皮(抽样单编号:GC20000000003430011,规格型号:250克/瓶,生产日期:2019年8月22日)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江门市新会区葵记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江门市新会区葵记食品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九制陈皮”74瓶,已销售14瓶,未销售60瓶已进行销毁。江门市新会区葵记食品有限公司已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江门市新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江门市新会区葵记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江门市柑之香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江门市柑之香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上述“九制陈皮”266瓶,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江门市柑之香食品有限公司已主动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实施召回。江门市江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江门市柑之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