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办公用设备耗材产品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本次抽查了广东省内50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办公用设备耗材产品。经检验,发现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不合格项目为“工作条件下高温高湿试验印品质量(底灰)”项目。(详见下表)
受检单位 | 生产企业(标称) | 抽查产品 | 商标(标称) | 型号规格 | 生产日期或批号 | 抽查时间 | 不合格项目 | 承检机构 |
中山市三乡镇朗朗电子产品加工部 | 中山市三乡镇朗朗电子产品加工部 | 鼓粉盒 | —— | 2612 | 2018/8/14 / |
2018/8/14 | 工作条件下高温高湿试验印品质量(底灰) |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
本次被抽查的50家生产企业(50批次)包括大型企业1家(1批次)、中型企业9家(9批次)、小型企业40家(40批次),大、中、小型企业占被抽查企业总数的比例分别为2%、18%、80%。抽检发现的1家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为小型企业,小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5%。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产品不合格生产企业,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质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情况的企业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