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我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品用陶瓷制品、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开展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388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8.25%。
二、抽检具体情况
(一)食品用陶瓷制品
本次抽查了208批次食品用陶瓷制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铅、镉、抗热震性(热稳定性)、吸水率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抗热震性和吸水率。
抗热震性是衡量食品用陶瓷制品质量的使用性能指标,反映陶瓷产品抵抗外界温度急剧变化时而不出现裂纹或不破损的能力。抗热震性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而使用不合格原料,或生产工艺未达到标准要求。
吸水率是衡量食品用陶瓷制品致密度的重要指标,陶瓷制品对水有一定的吸附渗透能力,吸水率过高的陶瓷制品在吸附水之后,其表面的釉面可能因过度膨胀而产生龟裂,同时其抗污染能力也较弱,在盛装有颜色的食品时,容易使产品表面吸附颜色而难以清洗。吸水率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的生产时烧制温度、保温时间未达到标准要求或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
(二)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
本次抽查了180批次电热电动食品加工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脱色试验、砷(As)迁移量、镉(Cd)迁移量、铅(Pb)迁移量、铬(Cr)迁移量、镍(Ni)迁移量、氟迁移量、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项目进行检验,其中12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器具设计不合理,使用可徒手拆卸的螺旋型保险丝座;输入功率和电流项目不合格原因一方面是企业对元器件的进厂检验和整机的出厂检验把关不严,另一方面是部分企业存在额定功率虚标的现象;非正常工作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产品设计制造缺陷,导致在非正常工作时存在火灾危险、有损安全或电击防护的机械性损坏;机械强度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产品使用的材料强度不足,导致未能经受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粗鲁对待和处置;结构项目不合格的原因一方面是结构设计不合理,开关旋钮与开关轴的尺寸不匹配,另一方面是电饭锅的底部支脚的尺寸设计不合理;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业使用了低于标准要求规格的电源线;接地措施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产品端子的安装位置设计不合理,使得电源线安装好后接地导线先于载流导线绷紧;螺钉和连接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产品设计制造缺陷,导致不能提供有效的防松措施。
三、后处理措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企业所在地市监管部门依法对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处理,包括要求有关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将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专项抽检力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