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40号
中保国检检验检测(陕西)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向我局申请办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并获得我局行政许可,许可证书编号为202119016099。鉴于该公司在告知承诺后续现场核查中被发现承诺内容严重不实,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撤销上述行政许可证书。该公司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资质认定方式。
中保国检检验检测(陕西)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对外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