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处字〔2018〕31号
省特检院:
按照《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省级授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规划与能力建设的管理办法》(粤质监〔2010〕138号)规定,经组织专家组验收,现批准成立广东省质量监督固定式石化金属容器检验站(惠州),其法律责任由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承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