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食药监规〔2018〕7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档案局,各普通高校、省属中小学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档案局关于做好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规范建设工作的通知暨广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工作指引》经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做好我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规范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档案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