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市监知促〔2024〕15号
省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专利局广州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彰显知识产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基层改革创新举措”“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大事”(以下称“事件和举措”)等征集工作,发掘和总结各单位2023年以来在知识产权助力高质量发展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并择优在全省复制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请各单位认真总结2023年以来在知识产权助推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的“事件和举措”,编写形成典型做法。“十大事件”侧重于对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产生全局性、引领性,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事件。“基层改革创新举措”侧重于基层单位在一些重点领域总结出的首创性、示范性的举措做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大事”是全省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节点、网点等)在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过程中有一定影响力的突出事件。
(二)省有关单位(见附件1)仅报送广东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候选事件,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等“事件和举措”均可酌情报送。“十大事件”和“基层改革创新举措”可涉及但不局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实施、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知识产权政策环境、完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提高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设良好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加强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维权援助等。
(三)“事件和举措”要在知识产权助力高质量发展工作实践中已取得丰富经验和明显成效,适于面向社会公开。“基层改革创新举措”还应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和示范引领价值,能够进行复制推广。“事件和举措”要做到内容真实、重点突出、表述清晰、文字准确、数据可靠,系统总结解决突出问题、面向未来探索实践的有关情况,内容具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实践效果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字数请控制在1000—1500字(撰写模板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要广泛发动基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高校院所、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服务机构等,认真归纳总结本地本部门特别是基层单位在知识产权改革创新中好的做法,扎实做好收集汇总和把关推荐工作。
(二)“事件和举措”请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进行汇总、把关后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每个市市场监管局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个“十大事件”、3个“基层改革创新举措(市级案例不超过1个)”、2个“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大事”,并于2024年1月25日前将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省有关单位、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专利局广州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可直接将材料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
(三)省市场监管局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事件和举措”进行遴选,择优向省委、省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报送,在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等陆续推出,并拟在2024年知识产权宣传主题活动中进行发布。“基层创新举措”被省市场监管局复制推广的,省市场监管局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8日
(联系人:李漳骞,联系电话:020-38835558,邮箱:gdsjj_ipcj_1@g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