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吉利诉威马汽车窃取商业机密和技术侵权案件,终审判定威马赔偿吉利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约6.4亿元;2022年12月,“蜜胺”技术秘密侵权和专利侵权两案迎来终审判决,四侵权人全额连带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2.18亿元;2021年2月,“香兰素”技术秘密侵权案被判赔偿技术秘密权利人1.59亿元……
近年来,商业秘密保护侵权领域大案、要案多发,如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备受关注。据了解,广东对商业秘密保护高度重视。去年,广东省政府与市场监管总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建全国唯一的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先行区,进一步强化商业秘密保护。近日,在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主办的“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服务能力提升活动”中,再次分享了商业秘密保护经验。
案件数量上升
对企业而言,商业秘密往往是企业核心竞争力所在。一旦泄露,将会给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据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破获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据透露,在这些案件中,约90%涉及技术秘密泄露,约10%涉及经营信息泄露。其中,高新技术行业企业的相关案件高发多发,主要涉及生物医疗、软件开发、手机通讯、机械制造、人工智能等行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商业秘密保护侵权司法案件数量占全国总量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今年,广东受理相关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前5个月受理的一审案件数量已接近去年全年的总量。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案件大多由于企业人才流动造成,约占案件总量的九成或以上。该负责人指出,企业是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建议企业做好商业秘密的合规建设。
强化合规建设
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深入了解商业秘密保护问题,活动现场还演示了相关典型案例。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了“广州某运动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2021年5月,该局接到权利人A公司举报,反映B公司利用A公司保密的客户信息“撬”客户。调查发现,B公司彭某、冯某夫妻二人是A公司的前员工。其中,丈夫彭某先离职,离职后成立了B公司。随后,妻子冯某“卧底”A公司一段时间后,离职并入职B公司。在人员到齐之后,B公司开始“撬”A公司的客户。其中,妻子冯某离职的前一天,从A公司的保密系统中外发了两份密件,内容是A公司的1000多名客户信息。经初步研判,该局认为B公司的行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并进行立案调查。
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运用多种行政手段高效化解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案例受到广泛关注。根据举报,该部门工作人员深入核查出南山区某芯片贸易公司的竞争对手公司安插在其内部、多次窃取商业报价的卧底员工,依法对该员工和竞争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保护该芯片贸易公司商业秘密。
为了更好地助力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会上还分享了有关工作经验。
一是企业要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合规体系建设,对关键岗位人员要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不仅要签订保密协议,还要对入职、离职员工做好脱密审查。据了解,不少商业秘密保护侵权案件,是由前员工跳槽到竞争对手的公司后发生的。
二是申请商业秘密行政保护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要提供证明权利人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符合商业秘密法定条件的证据材料。这也是维权的关键。
三是在岗人员要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不得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侵犯商业秘密造成损失金额或违法所得,在30万元以上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商业秘密不仅包含研发人员的劳动成果,甚至工具的摆放方式、人员薪资也都纳入其中。例如一些国际知名的芯片企业,超过90%的知识产权是以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保护,剩下的则通过专利方式保护。
一家广州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应对经验不足,商业秘密泄露常常让企业很被动。“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这方面的经验非常少,常常是亡羊补牢。”他说,一旦发生泄露,维权中最让他们头疼的是提供证据的环节,担心诉讼过程可能造成二次泄密。
四个创新试点
近年来,在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力指导下,广东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健全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为强企护链提供重要保障。
目前,全省共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4个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24个“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工程”先行区,16个省市共建保护基地,3个涉外保护基地和一批基层服务点,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已具备一定规模,构筑起多维援助体系。
为了增强商业秘密保护震慑力,广东强化了监管执法,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建立了市场监管、公检法机关、工信、科技、仲裁等部门会商制度,协同开展工作。据统计,2023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立商业秘密案29宗,移送公安机关3宗。